宜昌峡能积极开展节能调研和节能验收工作

    为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有序开展节能验收工作,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23〕1号)等规定,受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的委托,宜昌峡能电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验收。

1  概述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内容及节能验收报告编制等进行现场检查,要求所有数据齐全、真实、可靠。

2  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3)《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23〕1号);    

    (4)地方出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细则等相关规定;

    (5)节能相关标准、规范等;

    (6)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节能报告等。

3  验收内容    

    验收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否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是否满足节能相关标准、规范等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方案

    以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时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总平面布置、主要用能工艺(工序)以及辅助和附属生产工序为依据,对照项目施工和竣工资料,进行实地查验,验收项目建设方案是否发生重大变更,是否满足节能审查要求。

    (2)用能设备    

    以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时确定的主要用能设备等的数量、型式、效率或能效等级等为依据,对照供货合同、设备铭牌、设备一览表等资料,现场查验设备运行情况,验收项目的用能设备是否落实节能审查要求。

    (3)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

    以节能审查阶段提出的节能技术措施为依据,对照项目施工和竣工资料,进行实地查验,验收项目的节能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节能审查要求;以节能审查阶段提出的节能管理措施为依据,对照项目的能源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情况是否落实节能审查要求。

    (4)能源计量器具

    以《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相关计量标准为依据,对照项目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进行实地查验,验收项目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5)能效水平

    以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时确定的项目主要能效指标或主要工序(装置)能效指标,对照项目的性能试验数据或运行数据等,验收项目的主要能效指标是否落实节能审查要求。

    (6)能源消费量 依据项目实际建成情况,测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验收项目能源消费量情况是否满足节能审查要求。有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的耗煤项目,验收煤炭消费替代情况是否满足节能审查要求。

    (7)其他相关内容 节能审查要求的其他内容。

4  验收程序

    (1)建立验收组 根据项目行业类型、验收时间等要求,组建验收工作组,筹备验收工作。工作组应由具备节能验收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等组成。

    (2)制定验收方案 验收组应制定节能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节能验收的范围、具体内容、实施时间、工作程序、人员分工及工作要求等。

    (3)开展节能验收 验收组按照验收方案,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实施验收。通过实地查验、资料审核等方式,核查项目的建设方案、用能设备、节能措施、计量器具配备以及项目能源利用情况等是否落实节能审查要求,是否满足节能标准、规范等的要求。

    (4)确定验收结果 验收组根据项目节能验收情况,确定节能验收结果并编制项目节能验收报告(见附录)。

    本次进行节能调研和验收的单位包括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顺毅宜昌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宜昌天睿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科博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宜昌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本次活动得到了相关企业的大力支持。

2023年12月30日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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